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和《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工作,充分發(fā)揮行政裁決在化解專利侵權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強專利權保護。在地方申報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湖北、廣東、深圳等8個地方作為第一批試點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工作。
示范建設工作試點期限為2年。各試點地方將根據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工作要求,從夯實制度基礎、暢通受理渠道、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做好銜接協調、健全工作體制、加強能力建設等六個方面細化形成試點推進方案。同時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大力做好條件保障,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當地黨委政府匯報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進展,扎實推進完成各項試點任務。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第二批試點地方,擴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試點工作覆蓋面,進一步加大對試點地方的工作指導和支持力度,加強指導協調和評估檢查,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做法,推動試點地方先行突破,充分發(fā)揮行政裁決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重要作用,為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持續(xù)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提供有力支撐。(蔡健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