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核定并公布
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國發(fā)〔2019〕2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核定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確定的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計762處)以及與現(xiàn)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并的項目(共計50處),現(xiàn)予公布。
各地區(qū)、各部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17號)的要求,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既要注重有效保護、夯實基礎,又要注意合理利用、發(fā)揮效益,在保護利用中實現(xiàn)傳承發(fā)展,認真做好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確保文物安全特別是文物消防安全,努力開創(chuàng)文物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為堅定文化自信、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國務院
2019年10月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