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對一起侵犯他人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一夫妻獲刑還得賠錢!
1、涉案商標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注冊了第547473號“博世”文字商標和第1329333號“BOSCH”商標。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上述兩件商標在第7類電動工具類別上為馳名商標。
2、事件回溯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發(fā)現某夫妻未經合法授權,擅自購買假冒“BOSCH”注冊商標的電動工具對外銷售,遂將其告上法庭。
3、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對第547473號“博世”、第1329333號“BOSCH”注冊商標專用權,而該夫妻的行為事實侵犯了其商標權,故分別判處夫妻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和六個月,并賠償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