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范圍
主動公開范圍參見《廣西區(qū)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管理局門戶網站(https://gxca.miit.gov.cn/)“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
(二)公開形式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管理局門戶網站公開。根據(jù)政府信息內容和特點通過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微信、微博、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進行公開。
(三)查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管理局門戶網站使用關鍵詞進行檢索獲取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管理局辦公室
通信地址:南寧市青秀區(qū)新民路53號
郵政編碼:530015
電話號碼:0771-2635980
工作時間:8:00-12:00及15:00-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申請步驟
1.申請材料
(1)申請表?!稄V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管理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申請表》應當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
(2)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材料的復印件(1.公民個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需申請人本人簽字)、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本人簽字),如授權代理人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2.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加蓋公章)、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如授權代理人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中未提交身份證明的,不予處理。
一份《申請表》申請一項信息,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途徑應當詳細準確。為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zhí)峁┱畔⒌拿Q、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遞交申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
(1)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書面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現(xiàn)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書面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3.申請?zhí)幚?/p>
《申請表》填寫不完整、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對材料齊全的申請將登記受理。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本機關將報主管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其他機關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根據(jù)《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后告知申請人。
4.申請答復
本機關根據(jù)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jù)《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7)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做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三)費用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zhí)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文字來源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管理局官網:https://gxca.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