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人社系統(tǒng)信息公開工作,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蘭州市信息公開指南(2022版)》,編制了《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建議需要獲得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閱讀本《指南》。
(一)公開范圍
按照《條例》第三章之規(guī)定,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領導簡介、機構設置、主要職能、政策法規(guī)、政策解讀、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事業(yè)單位招聘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等。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rsj.l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蘭州人社”微信公眾號、“蘭州人社”今日頭條號、新聞發(fā)布、廣播、報刊、電視等官方媒體予以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以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名義發(fā)布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一)申請條件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二)不予公開范圍說明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機密和個人隱私,或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公開范圍。
(三)受理機構
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承辦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時間:9∶00—12∶00,13∶00—17∶00(周末休息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蘭州市城關區(qū)武都路478號市人社局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931—8847899(兼?zhèn)髡?
網上受理:http://rsj.lanzhou.gov.cn
(四)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條例》第二十條之規(guī)定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蘭州市人社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稍凇疤m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也可前往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或自行復制。
1.書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通過信函、傳真等形式提交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通過互聯(lián)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蘭州政務服務網”(https://zwfw.lanzhou.gov.cn/)部門事項市人社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欄目在線提交申請。
3.現(xiàn)場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填寫《申請表》前往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現(xiàn)場提出申請。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政府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政府信息的名稱(標題)、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政府信息內容的提示;申請人同時提出多項政府信息需求的,應當分別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申請人、代理人有效證件以及授權委托書;申請人應當將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五)申請的受理
申請人依法提出的申請,符合《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本機關應當予以受理;本機關自接收到申請人書面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并做出相應登記處理。對內容不完整的申請,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并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在申請人補正后再予以登記辦理。
(六)申請的答復
1.答復的期限。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雙方確認收到申請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述期限內。
2.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答復申請人;
(2)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對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咨詢;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6)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7)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3.答復的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本機關可以提供紙質文本、電子文檔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七)申請的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按照《條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蘭州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投訴舉報。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圖文來源: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la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