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不易,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雖然2019年商標注冊時間壓縮,但是商標注冊也不是短時間就能完成的,甚至商標注冊申請會被駁回,但是不要擔心,商標注冊駁回并不是結(jié)果,還有機會補救,可以進行商標駁回復審,接下來看看商標駁回怎么復審?
國內(nèi)依據(jù)商標駁回復審,擁有明確規(guī)定,依據(jù)《商標法》專門規(guī)定了商標注冊被駁回后的復審制度,叫做商標駁回復審。那么什么是商標駁回復審?
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被商標局駁回后,申請人拒絕接受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jù),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商標拒絕有許多因素。常見的包括商標近似拒絕、缺乏顯著拒絕等。不尋常的包括《商標法》第10條,該條禁止商標注冊。
《商標法》第10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授權(quán)的除外;(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zhì)量等特點或者產(chǎn)地產(chǎn)生誤認的;(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jīng)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
收到拒絕通知后,在制定下一個計劃之前,首先分析拒絕的原因。
這次我們來談談商標拒絕的最常見原因——商標近似拒絕。如果這兩個商標在文字形式、發(fā)音、含義、圖形組成和顏色、整體結(jié)構(gòu)、三維形狀、顏色組合等方面都相似,容易誤導或混淆公眾,一般會被認定為相似商標并予以拒絕。商標近似是拒絕的最常見原因,也是最有可能出現(xiàn)誤判的地方,因此應該謹慎對待。因此,商標駁回復審很有可能在商標被近似駁回后通過復審,但商標注冊的申請人也應該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
因此,如果商標被駁回,申請人不應對該商標處以死刑。畢竟,商標局審查員是一個審查個人主觀因素的人。但是,通過審查,還有一次交流和推理的機會,他可以通過商標審查向?qū)彶槲瘑T會充分解釋他的理由和意見。雖然商標評審有一定的困難,但這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放棄審查意味著商標根本不屬于你。商標評審可能會改變企業(yè)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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