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化如今是知識產權重要的保護目標,但想要通過網絡開展文化創(chuàng)意活動卻需要申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此證并不屬于知識產權保護范圍,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分為經營性和分經營性。
而如今凡是通過網站開展文化創(chuàng)意活動多數(shù)以收費為目的,那就更要申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了。不會申請的可以選擇代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那么代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流程是什么?我們以設立經營性互聯(lián)網文化單位審批為例,為您講解辦理流程。
先準備代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經營性互聯(lián)網文化單位設立申請表(加蓋公章)
2、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內包含“從事互聯(lián)網文化活動”,加蓋公章)
3、公司網站域名登記證書(加蓋公章)
4、業(yè)務說明(如設立音樂公司,加蓋公章;音樂娛樂內容介紹、曲目簡介,盈利模式,版權或授權材料,網站首頁及音樂頁面截圖)
5、經營管理制度
6、委托授權書及代辦人身份證(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前來辦理的需提交)
7、企業(yè)股權結構圖及公司所有股權構成中不含有外資成份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公司股東中含有企業(yè)法人的,需提交公司最終版章程。)
代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流程
(一)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qū))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的申請,填寫《網絡文化經營活動立項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身份證及資格證(畢業(yè)證、結業(yè)證、培訓證)的復印件;
2、驗資報告及資金信用證明;
3、自有營業(yè)場所產權證明的復印件或者租賃意向書及業(yè)主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4、守法經營承諾書??h(市、區(qū))級文化行政部門應自受理設立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實地檢查并進行初審后,報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應自收到縣(市、區(qū))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初審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條件的,向縣(市、區(qū))級文化行政部門發(fā)給同意設立的核準文件;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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