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不管是有限公司的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股權或者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股權,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轉讓股份,股東轉讓股權均不需要股東會決議通過。股權屬于股東的財產性權利,股權轉讓不屬于公司股東會決議的權力范圍。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的流程: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xié)商和談判;
4、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yè)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5、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xié)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6、出讓的股權屬于國有企業(yè)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后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yè)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后的資本進行驗資;
7、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8、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
9、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xié)議;
10、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并辦理交割手續(xù)(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