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食品經營者應當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向有登記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那么食品流通許可證應該如何變更呢?
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變更
1.食品經營者變更許可物品的,應當向原發(fā)證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更改允許的物品。
2.食品經營者向原發(fā)證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申請食品流通變更許可證;
(2)食品流通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與食品流通許可證變更有關的材料。
3.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食品經營者需要延長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向原發(fā)證機關提出申請,并發(fā)給新的食品流通許可證。
4.延長許可證的,續(xù)期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數(shù)量應保持不變,但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發(fā)證年份,并重新計算有效期。
食品流通許可新辦證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
2.需要核名的提交《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場地證明(房產證或者租賃協(xié)議及其房主房產證)。注意:(1)若為住宅用地,還需一個《住宅改非證明》,證明可由村上或者國土所蓋章;(2)需村上和規(guī)劃建設辦證明其無違法建設或罰款已經交清);
4.負責人的身份證;
5.現(xiàn)場核查表。注意:分值不是為滿分的有一個《完善食品經營設施保證書》;
6.健康證。